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文)的相关规定,在执行完2022年度审计工作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达到可连续审计年限的上限。为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2023年度公司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均无异议。现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